大蒙古国盛时,其礼乐不但保留着许多本民族固有的传统,同时还吸收金朝、西夏和南宋的部分器乐,一起参用。《元史·礼乐志》载:“若其为乐,则自太祖征用旧乐于西夏,太宗征金太常遗乐于燕京。及宪宗始用登歌乐。”“而世祖命宋周臣典领乐工。又用登歌乐享祖宗于中书省”。不久复命王镛作“大成乐”,括民间所藏金朝乐器。
1266年(至元三年),又以宫县、登歌文武二舞于太庙,各配以乐章。成宗铁穆耳时,又制郊庙曲舞。直至爱育黎拔力八达统治时,“大抵于祭祀,率用雅乐,朝令飨燕,则用燕乐,盖雅俗兼用者也”②。叶子奇《草木子》指出,“大朝会用雅乐,盖宋徽宗所制大晨乐也;曲宴用细乐胡乐;驾行,前部用胡乐,驾前用清乐大乐。其部队遵依金制。驾后用马军、栲栲队。其俗有十六天魔舞,盖以朱缨盛饬(饰)美女十六人,为佛菩萨相而舞”③。乐器也有筝、琵琶、胡琴、火不思等多种。乐曲有大曲(18种)、小曲(12种)之分。元代流行的戏曲、杂剧,不仅受到广大蒙古族人民的欢迎,甚至还产生了本民族的剧作家,如杨景贤,就著有《西游记》、《盗红绡》等杂剧18种。
15世纪以后,以乐器伴奏的说唱形式在社会上流行,往往边饮宴、边弹唱,边舞蹈。至高潮时,参加饮宴的人,还一起齐声按拍歌唱。例如明英宗朱祁镇被俘至瓦刺时,也先为宴请英宗,就曾“自弹虎拨思儿(火不思)唱曲”,④并令妻妾舞蹈助兴。
蒙古族人民因长期生活于草原,其歌词曲调,高亢雄浑,洋溢着浓烈的草原生活气息。他们利用说唱活动,赞美草原风光,述说部落兴废,诉说男女之间情爱,生动感人。
此外,随着宫殿、邸宅、园林、寺院建筑的发展,绘画、雕塑等也有不少创新。有些艺术品,即使在现在,也足以令人叹为观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