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蒙古国建立以前,聚居于蒙古地区的各部落,因居住环境不同,来源不同,经济、文化发展水平不一致,彼此之间无统一语言,亦无文字。凡世系事迹,或口相传述,或刻木为记。直至1204年成吉思汗征服乃蛮后,始以畏兀儿字拼写蒙古语,并令塔塔统阿教太子、诸王子弟等识字,以这种文字发布公文、信件、玺书、牌札等。这是蒙古国使用文字的最早记载(详见前)③,世称为畏兀儿字蒙古文。
畏兀儿字蒙古文有21个字母,盛行于蒙古族聚居区一带。汉、契丹、女真、畏兀儿等族聚居区内,则通行汉字和畏兀儿字。汉字文书、诏令,由耶律楚材负责;畏兀儿字文书、诏令,由镇海管理。④
由于多种文字同时并行,给发布命令,驿使往返造成很多不便。于是,忽必烈即位后,决定命吐蕃萨迦派喇嘛帝师八思巴,创制统一使用的新文字。新文字是根据藏文字母改制而成的,共有字母41个,辅音34个,元音5个,介音2个。
1269年(元至元六年)颁行。忽必烈下令规定,“凡有玺书颁降者,并用蒙古新字”①。新字因为八思巴创制而成,故又称之为“八思巴字”。
“八思巴字”颁行后,实际上并未被广泛应用。除官方文书、官方造发的印篆、碑刻;牌符、钱钞等方面使用外,民间仍使用畏兀儿蒙古字。1282年(至元十九年),还违反诏令刊行以畏兀儿字翻译的《通鉴》。
1286年(至元二十三年),又以畏兀儿字翻译累朝实录。元朝衰微后,“新字”逐渐被废弃,仍行畏兀儿字书。现今使用的蒙古字,就是在改革畏兀儿蒙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。
蒙古字的创制和推行,对于蒙古族共同语言的形成以及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学的进步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。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。
1648年(清顺治五年),卫拉特蒙古高僧咱雅班第达为更好地表达卫拉特方言的语音,使文字更接近于口语,又创制了托忒文字。“托忒”意谓“清楚”,共有15个字头,每一字头有7个音,共105个音,右行,直下。②此后它一直流行于卫拉特蒙古各部中。